2021-11-03 18:26:02 浏览量:41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要求,现对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面上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11月9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028)86717490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028)86671416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28)86669053
附件: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面上项目拟立项清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