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2 18:20:31 浏览量:100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标领航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对外开放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6日
(本文有删减)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对标领航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川府发〔2023〕16号)要求,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聚焦贸易便利、产业集聚、金融创新、政府治理、法治服务五大重点领域,开展首创性、集成性、差别化探索,努力将四川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领航四川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示范区。到2027年,新设企业累计超过16万家,货物进出口超过4500亿元,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省比重保持30%以上,探索80个以上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相关重点领域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破除,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开放型产业集群有效构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开放型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二、实施贸易便利领航行动
(一)提升通关监管效率
三、实施产业集聚领航行动
(一)推动发展数字产业
四、实施金融创新领航行动
(一)拓展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功能及金融属性
五、实施政府治理领航行动
(一)优化外商投资管理服务
六、实施法治服务领航行动
(一)构建法治服务生态圈
来源:四川自贸办